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怎么处理
磐安刑事律师
2025-04-16
1.当被担保债权存在保证和物的担保时,债权实现遵循“有约定从约定”原则,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,充分尊重各方在担保合同中的约定。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,区分物的担保提供者。若为债务人自己提供,先执行物保,这是因为债务人是债务最终承担者,先就其物保实现债权合理且高效。若为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,债权人可选择就物保实现债权或要求保证人担责,赋予债权人灵活选择权。同时,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担责后可向债务人追偿,保障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。
2.解决措施与建议:签订担保合同时,各方应明确约定债权实现方式,避免后续纠纷。债权人在面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情况时,按规则优先处理债务人自供物保。第三人提供担保时要清楚自身追偿权,维护自身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在债权同时存在保证和物的担保的情况下,若有约定,债权人应按照约定实现债权,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,尊重了各方事先达成的协议。
(2)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,如果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,债权人需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,这样能优先利用债务人自身的财产来清偿债务。
(3)当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,债权人有选择的权利,可以选择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,也能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,赋予了债权人更多的实现债权途径。
(4)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,有权向债务人追偿,保障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。
提醒:在设立担保时,各方应明确约定担保实现的顺序和方式。遇到复杂的担保情况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存在担保约定,债权人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方式实现债权,确保自身权益依据合法约定得以保障。
(二)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且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时,债权人要先通过该物的担保来实现债权,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程序。
(三)若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,债权人可自行选择是通过物的担保实现债权,还是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,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。
(四)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,要及时向债务人追偿,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,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,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,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,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;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,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,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,有权向债务人追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当债权有保证和物保,债务人不履约或满足实现担保物权情形时,若有约定,债权人按约定实现债权。
2.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,债务人自己提供物保,债权人先就该物保实现债权。
3.若第三人提供物保,债权人可选择物保实现债权或让保证人担责。
4.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担责后,可向债务人追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被担保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,有约定按约定实现债权;无约定时,债务人自供物保先执行物保,第三人物保债权人有选择权,担保人担责后可向债务人追偿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当被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保证和物的担保情况时,若当事人有约定,那么债权人应按照约定实现债权,这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。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,如果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,债权人应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,这样能优先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且更符合实际情况。若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,债权人既可以选择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,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,给予了债权人一定的选择权。并且,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,有权向债务人追偿,这保障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。若大家在担保相关事务中遇到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。
2.解决措施与建议:签订担保合同时,各方应明确约定债权实现方式,避免后续纠纷。债权人在面对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情况时,按规则优先处理债务人自供物保。第三人提供担保时要清楚自身追偿权,维护自身权益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法律分析:
(1)在债权同时存在保证和物的担保的情况下,若有约定,债权人应按照约定实现债权,这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,尊重了各方事先达成的协议。
(2)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,如果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,债权人需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,这样能优先利用债务人自身的财产来清偿债务。
(3)当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,债权人有选择的权利,可以选择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,也能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,赋予了债权人更多的实现债权途径。
(4)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,有权向债务人追偿,保障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。
提醒:在设立担保时,各方应明确约定担保实现的顺序和方式。遇到复杂的担保情况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进一步分析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(一)若存在担保约定,债权人应严格按照约定的方式实现债权,确保自身权益依据合法约定得以保障。
(二)当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且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时,债权人要先通过该物的担保来实现债权,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程序。
(三)若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,债权人可自行选择是通过物的担保实现债权,还是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,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。
(四)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,要及时向债务人追偿,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。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三百九十二条规定,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,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,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;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,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,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;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,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,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。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,有权向债务人追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1.当债权有保证和物保,债务人不履约或满足实现担保物权情形时,若有约定,债权人按约定实现债权。
2.若无约定或约定不明,债务人自己提供物保,债权人先就该物保实现债权。
3.若第三人提供物保,债权人可选择物保实现债权或让保证人担责。
4.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担责后,可向债务人追偿。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结论:
被担保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,有约定按约定实现债权;无约定时,债务人自供物保先执行物保,第三人物保债权人有选择权,担保人担责后可向债务人追偿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当被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保证和物的担保情况时,若当事人有约定,那么债权人应按照约定实现债权,这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。而在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,如果是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,债权人应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,这样能优先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且更符合实际情况。若物的担保是由第三人提供,债权人既可以选择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,也可以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,给予了债权人一定的选择权。并且,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,有权向债务人追偿,这保障了第三人的合法权益。若大家在担保相关事务中遇到疑问,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,以获取准确法律建议和帮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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